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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网刊2008年第12期
 
人文体育观视野下“体教结合”体育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2008/12/11 17:27:22 浏览次数 11735  

陈建华  南京工业大学体育部,江苏南京 210009


摘  要:随着我国体育认知由生物体育向人文体育观转变,体育人才培养应顺应这种转变,改变传统竞技体育培养模式,向真正意义上“体教结合”发展。从我国对体育观认识不同阶段分析,对比以往“体教结合”各种模式利弊,提出今后体教结合应逐步走“省队校办”模式方向发展。
关键词:体育观;体育人才培养;体教结合;模式


    体育被认识过程就是个人通过对体育感知、实践,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最终形成个人体育意识;从众多个人体育意识中,抽象出来其共性部分,加以概括则构成了某一种或者某一时代体育观[1]。体育认知是人们对体育的主要认识过程,在现代社会体育发展中,人们对体育认知往往影响体育发展历史进程,也决定体育发展基本方向。体育观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既是人脑对体育存在反映,又是人们体育行为原动力。体育从最原始本能发展起来,在古代把体育运用到军事中可谓“手段论”体育观,而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则可定位于“目的论”体育观,这两种体育观并存;近代由于体育处于被动、强制日状态,主要把体育作为一种手段,手段论占主导地位;现代由于人们自身觉醒和对“文明”理解,人们注重参与运动过程中自我满足和自我发展,所以,手段论体育观向目的论体育观转变。就我国而言,在不同时代,人们对体育有着不同的认识和理解,如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主导中国体育发展认识属于生物体育观,到了七、八十年代,中国体育发展开始表现为社会体育观,进入21世纪,伴随我国体育事业的飞速发展则更多地融进了文化观理念。这种在体育认知上的渐近成为推动当代中国体育发展的最为根本动力和最重要因素。针对人们体育观的不断变化,笔者在分析现有几种体教结合模式后,提出在体育人才培养上应该顺应这种变化,积极地探索体育人才培养的新模式。

1  我国体育观演变过程
    我国对体育认知经历了由生物体育观、社会体育观和人文体育观的演变过程。
    1)所谓生物体育观,强调体育对人体发展的生物功能,这是因为在体力作为生产力重要要素条件下,人们对体育一种普遍理解和认识。体育工作建设目标明确定位在“为了增进国民的健康,为了发展新中国的建设和巩固新中国的国防”,1952年毛泽东同志对体育工作的题词“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1951年7月召开的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第15届代表大会决议中指出:“积极开展学校中的体育和文化、娱乐活动,努力改进全国同学的健康状况,要使每一个同学都具有强健体魄,能够胜任紧张的学习和繁重的工作。”这理应与当时两大重要因素有关,一是源于对历史传统继承,在近代中国的资产阶级维新运动时期,中国人提出体育强种、强国口号。二是与当时我国社会发展现实背景有关,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政府面临着由于民族体质普遍下降所带来的人均自然寿命的短暂和劳动者体力素质的低下。正是这样体育活动利于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人健康水平,从而保证学习、生产和国防任务的完成。
    2)所谓社会体育观,其产生于政治家周恩来看望将要参加第31届世界乒乓球比赛的中国运动员时所要求运动员充分认识参加比赛的重要政治意义,提出了“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口号。1975年《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条例》提出的体育目标不仅增强体质,还要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的问题。1981年出版的体育学院通用教材《体育理论》将体育定义为:“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以增强体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丰富文化生活为目的一种社会活动”,并特别强调了体育“为社会政治和经济服务”。到1986年,体育界已普遍将原来生物意义上的体育上升到社会意义上的体育去认识。由王珊等人编著的《中国体育概论》一书中定义的体育,是根据人类社会生活的需要,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达到发展身体、增强体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丰富社会文化生活的一种有意识、有目的、有组织的社会活动。从70年代乒乓外交到80年代的中国女排获得世界冠军所表现出的女排精神,在充分表现体育的社会属性条件下,体育政治功能被一次次放大,赢得了我国竞技体育快速发展。尽管当时因体育社会意义强化所带来了对原有生物体育弱化,表现为对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产生不协调,但就体育的认知而言,还是一大进步。
    3)所谓人文体育观,从上个世纪未到本世纪初,随着我国体育事业快速发展,人们对体育认识进入了新阶段,即从文化体育角度去认知体育。首先,把体育表现为人性体育,在对待国际重大比赛成绩上开始趋向于理性,不过分地强调奥运会奖牌多少作为一个国家是否强大的标志,而更多地关凝结在金牌中运动员努力拼搏的精神和完美无缺、技艺超群的体育美感。不是更多地强调政治需求,而是强调人根本需要,过去那种在政治需要推动下的竞技体育不是完整的不能可持续,体育不仅为政治服务工具,而且更多要成为让人们享受现代社会生活的载体,促进人们生活质量提高。其次,是一种快乐体育,它不同于在农业经济时代,由于劳动生产力中体力是主导要素,把体育作为增强身体体质的手段,那时体育教育就是相当强制性,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模式、考试标准统一,学生们感受不到体育的快乐。在竞技训练和比赛中以能否在国际重大比赛中取得名次论英雄,也是衡量运动员是否完成任务的重要标志,因此体育娱乐性无法感受到。到了知识经济时代,群众体育应该成为每个人生活中业余休闲娱乐的手段,而竞技体育应该成为所有人(无论是运动员还是观众)都能从中获得快乐和刺激、兴奋和享受。第三,表现为是多元体育。每一人可以根据需要去理解和参与体育。在体育活动目标、体育活动内容、体育活动形式、体育活动行为上自由选择,在体育中找到适合自己位置。 在这种体育认识理论中不难发现,实施“体教结合”,就是顺应人们体育观从生物体育观向人文体育观转变,就要更多地注重人全面发展。在体育运动中既要重视提高“物化”的运动能力,又要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以及适应社会能力,从而实现体育运动更富有人生。2008年北京奥运会即将举行,我国政府已经向世界承诺承办“人文奥运”,再次表明我国政府对奥奥林匹克运动理解。
    尽管学者陈长礼等认为中西方体育由于文化基础不同,从物质、精神与制度等多个层面都有集中体现,因而在表现形态,发展过程都呈现出相应差异。体育价值观作为体育文化精神层面的核心内容,必然受到体育文化差异的深刻影响,而这些差异进一步影响到中西方体育发展。而我国未来体育发展,不仅传承了中国传统体育价值观,同时还要汲取西方合理的体育价值观,以促进中国体育的全面协调发展[2]。孟峰年等认为中华民族体育文化在应对西方体育文化的冲击时要树立和合意识,遵循和生、和处、和立、和达、和爱的和合原理,在融突中求生存,在创新中求发展[3]。郑国华等人认为中西方体育文化是一种异质文化,由于其演进和转型的路径不同,风格各异。这些差异主要表现在中西体育文化不同的价值取向上。以仁、义、礼、智、信为核心理念的中国体育文化道德价值观和以勇敢、竞争、自由、平等、节制、谨慎为核心理念的西方体育文化道德价值观成为了中西体育文化选择的趋向,同时也决定了中西体育的基本存在方式。通过对中西体育文化的核心理念——利他原则和利我原则,中西体育文化的教育模式——“羊”性教育模式和“狼”性教育模式,中西体育文化的竞技观——“射不主皮”和“认识自我”等进行全面分析,从多个层面揭示了它们之间一些实质性差异,回答了中国为什么没有滋生竞技运动的土壤和竞技运动为什么只能在西方产生等问题[4]。

2 我国体教结合各种模式对比研究
2.1 体工队“一条龙”培养模式
    这是计划经济时代体育人才培养的传统模式,它是由体委系统负责,由体育运动学校、业余体校、传统体育运动学校---省(市)体工队、各行业体协-----国家队三级训练体系。它在特定环境中,为国家培养了许多优秀的体育人才,为国家的体育事业作过了巨大贡献。特别是奥运军团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的历史性突破,不仅使我国成为竞技体育强国,而且直逼美国,动摇其竞技体育的霸主地位,如此发展速度超越了其它各项社会事业在我国发展排位及国际认可度,极大地鼓舞和推动了我国体育事业快速发展,同时也不得不为我国竞技体育发展代价、发展模式和可持续发展问题感到隐忧。据国家体育总局统计资料显示,在悉尼奥运会上,体育健儿取得的28块金牌的36位运动员中,35位是来自体校的培养输送,在雅典奥运会上,取得32块金牌的50名运动员中,全部源于体校培养输送,可以说体育运动学校是我国竞技体育走向辉煌的根基和源头[5]。这种与我国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一种有效的人才选拔机制(见图1)
    但由国家统一投资、统一管理的相对封闭模式中,教练员均为国家输送优秀运动员为主要目标,运动员也是力争进入更高一级的队伍而进行训练和比赛,这种模式是举国之力,为国家培养优秀运动员。运动员退役后,由国家统一安排工作,为运动员解决后顾之忧,使运动员安心训练,也能招来优秀运动苗子。不足是这种体育人才培养是“金字塔”型,能够走到顶端的是少数,以牺牲多数人利益换取。由于运动员在成长期间要以放弃文化学习来接受训练,如此培养出的运动员因文化水平低而出现“大脑与肌体”不平衡。这就是大家经常看到的一些运动员因自身原因带来的不良现象,如:“没有职业道德,打架、甚至犯罪”等一系列不正常现象时有发生。在市场经济今天,原有用人机制发生巨大变化,国家在运动员退役的安置问题上的能力已经减弱,运动员退役后面临再次就业问题。就以省运动队为例:中等规模的省队每年退役人数一般在70-80人左右,全运会年退役人数往往要达到100人左右,以此计算,4年一个周期,共计退役人数达300-400人[6],他们往往长期训练与比赛,除了具有某一项运动技能外,几乎没有生活技能、社会生存能力差。加上目前高校扩大招生后本来就业就已很激烈,对运动员来说更是雪上加霜。“邹春兰”现象最有代表性事例。她从举重队退役后被安排在体工队食堂做服务员,后因食堂改革而落聘,离开举重队后,她又被安排到吉林省梅河口市业余体校担任女子举重队的教练员,因业绩不理想而离开了体校,当了搓澡工[7]。由于运动员成才率低,从人才的输送率上有资料统计表明,我国三线队伍向二线队伍的人才输送率为6.1%,二线队伍向一线队伍的输送率为1.96%(见表1)[8]。
    表1:我国二、三线体育后备人才输送率
     类别 青少年运动员人数 输送给一线人数 输送率 P值
     二线 117402 2298 1.96 <0.01
    三线 36106 2202 6.10 <0.01
    (资料来源:中国体育统计年鉴2000年统计而成)
     表2:我国等级运动员比例%
     年度 合人数 国际健将 运动健将 一级 二级 三级 少年级
    1980 47241  2.4 1.7 48.7 41.8 48.7
    1985 67391 0.2 1.3 1.6 47.9 47.9 42.1
    1990 66174 0.1 1.5 2.1 13.5 43.8 39.0
     1995 79640 0.2 1.2 2.4 21.8 38.7 35.7
    (资料来源:钟秉枢.成绩资本和地位获得.P35.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1998)
    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在1994年、1995年、1996年底分别需要有3883.5人、3162.3人、4399.1人才能产生一个世界冠军,可见我国竞技体育的训练体制“金字塔”比例失衡,存在着塔基过宽、塔身过大、塔尖过小的橄榄型后备梯队构成问题[9]。对于大多数独生子女家长来说,不愿意把孩子进入这样的行业,使得具有竞技天赋的青少年不得不放弃了训练,进入了普通学校学习。根据统计调查显示,我国参加业余训练的青少年总数与80年代相比萎缩了20-30%,1992年-1997年间,我国各级、各类业余体校平均每年向专业队输送4000人,各类体校有2700多所,参加训练人数超过30万,如果加上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人数则高达260多万。而如今全国有二十多个省市参加系统训练的青少年不足3000人[10]。而普通学校的学生、家长甚至是学校,根本不关心竞技体育,在高考指挥棒下,都在为升学而年复一年地实行应试教学,这对于国家优秀体育人才的选择影响极大,同时对于学校体育、群众体育的发展不利。
    由于这种体制下,许多队员尚未完成基础教育,又无法继续留在教育体系中接受文化教育,于是出现了体工队对队员文化教育,设置文化教育编制,在训练之余开始文化教育,造成了与教育系统相分离局面。这种体育系统自办文化教育进行体教结合,是与现行竞技体制有必然联系,在这种体制还没有改革情况下,由于通过长期实践,也积累了一定经验,在一定时期仍然具有普通学校难以替代作用,体育系统熟悉运动员特点,可以采取灵活授课方式,针对不同项目运动员和运动队的特点进行文化教育,主要是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11]。
    但体育系统自办运动员教育体制不是在教育大环境下进行,那种不完善教育环境对运动员进行着不完善的教育,现今对文化教育理解不能停留在满足一周的10多节文化课,更何况有的地方即使这样的文化课还得不到保障。对运动员文化教育要上升到全面培养“四有”新人的高度理解,他们本应该享受学校校园文化感染,要有一定的硬软件条件保障。目前,对此模式出现的问题采取弥补办法,把优秀的退役运动员招收到时高校,算是对运动员的一种补偿。对于退役运动员而言,他们进入高校目的非常明确,不乐意再训练,也不想为高校再拼搏,只想通过学习,毕业后能找一个理想的工作。对于高校来讲,希望他们能在校内或者校际之间的比赛中能为学校争取荣誉,同时也是支持体育事业,以提高社会美誉度。随着体教结合的不断完善,优秀运动员退役后再深造的情况会越来越少。那种高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不是后备体育人才培养载体,而是为运动能力下降的专业运动员入大学学习专业知识提供了一个绿色通道而异。对于这样的竞技人才培养模式,必须要进行必要改革,否则不利于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
2.1  南京体院模式(三位一体模式)
    南京体院在具体做法上,不是简单地举办运动队“院校化”,也不是把一所普通高校办成“训练基地”,而是利用同一块土地和设施资源将“省优秀运动队和后备队伍、体育单科性高校和省体育科研所”集中在一起,以集约化的方式将三位一体。做到既培养国家竞技体育的顶尖人才,也为社会输送合格的体育专门人才。
    为解决运动员文化教育,建立了小学—中学—大专---本科—研究生“一条龙”教育通道。特别设立高职院校,开设专科层次的教育,将内部(中学与高等教育之间)和外部(各市体校与高等教育之间)打通,使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在时间纵向跨度上得以连接[12]。为了解决运动培养上脱节问题,做到在选材上规范了进口渠道,在结构上保证队伍的梯队层次,在效益上融合了人才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成才效率。在科研上,形成了江苏省体育科学研究所、南京体院科研与医疗机构和江苏省优秀运动队“产学研、训科医的有机结合”格局,从而提高了运动训练的科学含量。已经形成了运动员学生化、教练员学者化、管理一体化、办学社会化、育人多样化格局。
2.3 普通高校办运动队模式
    普通高校利用高考相关政策和优惠条件,直接招收高水平体育特长生,生源来自于运动水平较高的体工队中青年队员、体校队员或是经过高考具有某体育专项潜质的大学生。大部分高校乐意采取这种“体教结合”模式,运动员成为学生运动员,可以代表学校参加教育系统竞赛,为学校争取荣誉。但是由于目前体制上原因,竞技体育发展受到一定程度影响,缺乏参加教育系统之外的比赛机会,造成了队员竞技水平很难得到进一步提高。另外,由于运动队教练员出自于本校体育教师,往往既要正常担任普通生的体育教学,还要从事运动训练。目前普通高校普遍还缺乏高水平专业教练员现象,由于各种原因,绝大多数高校在选择教练员时从教学需要考虑,要求教练员除了带队训练外,还要从事高校繁重的普通体育教学任务。因此,大多数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由体育教师担任。其实,高水平运动队训练与管理和普通体育教学是不同的两项工作,前者要求根据比赛任务规划训练周期,根据训练周期的长短制定相应的阶段训练计划、周期训练计划和课时训练计划,要在训练的过程中随时注意运动员的反应和运动量的合理安排和调整,高校教师往往是没有经验。
    清华大学体教结合模式虽然也属于此类,但自办高水平运动队后,积极探索了以大学为基础,横向与体育系统进行合作,纵向与中小学相衔接,把学生体育代表队分两个层次,高水平运动队和普通运动队。普通运动队是学生群体体育骨干,以推动学生群体体育为目的。而高水平运动队,在推动群体体育同时,为国家培养高水平运动员,争取在国际比赛中为国争光。清华重点放在了跳水、射击、赛艇等运动项目上,积极发挥自身的教学、科研和广泛的国际联系等优势,并加强了与体育系统的合作,争取国家体育总局和各体育主管部门、有关专业队的大力支持,创造了较好的软硬件条件,如:体育总局游泳管理中心允许清华独立组队参加全国的跳水锦标赛、冠军赛等年度比赛,射击管理中心积极为学校推荐教练员,把清华的射击队及其训练基地作了国家射击集训队和训练基地一部分给予支持。清华大学考虑到多数项目的运动员的基础训练阶段在中小学学龄前后段,为保证学训结合,促进学生运动员的脑体的平衡发展,采取了 “大学—中学—小学 ”相衔接的一条龙培养方式。
    科学训练是运动训练灵魂,充分利用自身科研优势,组成科学训练研究小组,汇集了体育训练学、运动生物力学、运动生理学、运动医学、运动心理学、计算机图像信息处理等多学科的教授和博士,为长期、系统、全面和深入的科学训练提供了保证。在运动队的管理方面,采取了集中和分散相结合方式,训练和住宿相对集中,选派政治辅导员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业务学习鼓励他们多与普通学生在一起交流。教练员采取两种形式进行聘任,一是通过内部挖掘,启用和培养在运动训练上有特长的校内教师担任,二是引进和外聘,如跳水队教练由前国家队跳水队副总教练于芬担任,射击队教练员由奥运金牌得主王义夫担任。1998年以来跳水队已经获得过奥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全国运动会、全国锦标赛和冠军赛等多项冠军。2000年4月,队中7名附中、附小学生代表我国中小学生参加了在澳大利亚悉尼举行的泛太平洋地区第六届中小学运动会,获得了7金、3银、3铜的优异成绩。从清华的模式看:首先采用了小学---中学—大学一条龙教育与体育统筹结合之路,正如董淮南把其称之为高校主导训练体制,能达到以大带小,以小促大共同提高的目的,体育资源利用更加充分,投入与产出的效果更加明显,也可以克服多头相互扯皮现象,使运动员的输送变得更加畅通和有保障[12];其次,高水平运动队的任务参加高水平竞技比赛为国争光和推动学校群众体育的深入开展;最后,配备了高水平教练员、实行科学训练。在经费上通过自身的优势,得到学校支持、教育和体育主管部门的资助及寻求社会赞助的方式给予解决。总体上是利用了清华的“品牌”效应,其它学校想采取这样的模式,也许条件不成熟或者做不到。对于高校自办高水平运动队,由于体制方面的原因,如各级体育政府部门通过对运动员的“注册权”、“参赛权”的控制,使得高校办的运动队很难与国家办的体育处在同一个竞争位置,造成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和“选拔”之间断裂。也就是说人才的培养虽然是社会化了,但是人才选拔不得不进入原来的“国家选拔”体制,即要通过进入省队、参加全运会,最后进入国家队的体制,如果队员不进入地方队注册,就没有资格参加比赛,更不能进入国家队了,说明了在这样的体制下,虽然保障了省市地方体育部门的利益,防止他们人才流失,却造成了高校办队受到国家人才选拔机制所产生的垄断性和歧视性的限制。清华跳水队部分队员因需注册参赛而不得不“出走”,流入各省市专业队就是典型的体制性造成的现象。这样高校自办高水平运动队会处于资金来源、竞赛组织和参赛资格等方面劣势,限制了普通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存在问题是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落脚点比较低,成立高水平运动队起点低、档次低,许多学校只考虑在本省、本市系统内部参加比赛取得好名次。
    中国人民大学成立的学生男子足球队,尽管现在水平很高了,可以与全国专业省队一起参加比赛,但也由于经费主要是依靠学校投入,造成了有限经费用在了少人数人身上,对于面上大学生体育的投入就显得力不从心。因此,如果处理好关系更加的重要,人大也就陷入了困境。
2.4  校体联合模式
    采取体工队和高校联合办队,队员身份是运动员学生,即具有大学生学籍,以职业训练比赛为生的运动员。例如:华东师范大学与上海市田径队的合作,东南大学与江苏女子排球队的合作,这种模式受教育的以现役专业运动员为主,虽然他们也有学籍,但只是形式而已。表现为对于运动队文化教育“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局面。他们平时基本上都在训练和比赛,根本没有时间上课,结果出现多数人不敢以重点高校的文凭去找工作,由于自知文凭空,并没有学到真知识。到最后出现不少运动员毕业后会选择重新进修体育专业,从而再在体育系统内就业。这种模式的体教结合,实质是只体不教,虽然在现阶段还有部分高校采用,但是应该并不值得提倡。因为让文化教师给运动员上几节课,运动员的文化教育问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的。对我国多数运动员来说竞技体育不是他们的终身职业,他们退役后面临二次就业,需要一定的文化素养和生存技能,以融入社会。对于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并不是只要每周能上十多节课就能解决的问题。至少应该包括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氛围,还有基本的实验室、图书馆等条件。这从2002年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全国优秀运动队文化教育基本数据显示:2个省没有文化课教师,5个省没有图书馆,5个省没有实验室,4个省没有微机室,15个省没有语音室,5个省没有任何教学仪器[13]。其实,著名体育理论专家马特维夫认为,未来运动成绩的提高,不能仅靠挖掘运动员的体能和机能,还要靠挖掘运动员的智能。研究和完善的体教结合,是体育实践发展的需要[14]。
2.5 普通高校与体育局联办模式
    体育局与高校联合办高水平运动队,体育局通过向高校注入资金、设备、甚至还要配备好教练员等,将专业队训练基地设在高校,运动队队员是通过高考,招收进队,运动员吃、住、学、训等都在高校,平时训练任务和计划确定,业务指导和竞技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由体育局负责,队员日常管理由高校负责。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负责,并由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办、校纪委等职能部门组成的高水平运动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协调运动员招生选拔、文化学习、运动训练、生活管理、学籍管理、毕业就业及政治思想教育,对于集体项目的队员全部编入同一个专业,针对运动队员的文化基础和训练比赛任务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个有别于普通生学习的专业教育计划,采取边学习边训练的办法,聘任精通业务、责任心强的优秀任课教师单独进行授课,以保证教学质量,处理好学习与训练的矛盾,对于文化学习和训练比赛优异的学生设立奖学金,针对运动员比赛任务多训练任务重的特点,采取灵活的弹性学分制,从而解决过去体教结合上所出现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是体育部门由“办体育”向“管体育”职能转变的一个尝试。如:南京工业大学江苏女子垒球队,对集体项目的运动员来说安排在一个相同的专业集中学习,这对于管理和实施教学计划相对有利,也有利于培养运动员之间默契,但是不利于运动员选择自己喜爱的专业,不利于今后就业。这从对南京工业大学垒球运动员调查,也能反映出来。通过与高水平运动队的教练交谈,认为目前运动员中有少量的人进入高校后有消极训练,把进入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作为进入高校学习的踏板,给运动队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因此在管理中增加一个环节,就是运动员进入高校前要与其签订合约以保证训练和比赛的高质量。另一个方面必须考虑的,这种把运动队集中放入高校学习、训练、生活,需要受到场馆和硬件设施制约。在目前高校普遍还存在着体育场馆设施、器材配备严重不足的情况,正如林立在普通高校体育场馆设施、器材配备现状的调查研究课题中在对体育场馆、设施配备对高校体育改革影响因素的调查中可以看出:选中频数排在前3位的是,无法满足对教学内容的要求、无法保证课余活动的开展及无法满足对教学时间的要求[15]。这些状况还需要引起高校自身、教育系统和体育系统主管部门领导的重视,要加大硬件投入力度。根据运动项目的特点和学校现有条件,向有志于与体育系统联合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提供资助,包括投入资金合建运动场馆。
    通过以上分析,笔者认为从人文体育观的视角看,符合人全面发展的真正意义上体教结合,应该逐步地走向体育局与高校联合办高水平运动队模式,可以发挥两个系统优势,有利于体育人才培养,可以形成从大中小三级培养体育人才的良性循环,实现体育人才全面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国大百科全书》编辑委员会.《中国大百科全书》体育卷[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2:350.
[2]陈长礼,高鸿辉.中西方体育价值观的比较研究对中国体育发展的启示[J].体育与科学,2007(1):65-68.
[3]孟峰年,陈青.在和合思想对中华民族体育文化发展的启示[J].西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1):110-113.
[4]郑国华,熊晓正,王永.竞技运动何以能在西方产生——从中西体育文化历史比较的视角[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6(12):1620-1622.
[5]张志荣.探索我国体育运动学校体教结合的发展模式[J].中国学校体育.2005(5): 35.
[6]华洪兴.超越“路径依赖”,谋求全面发展――“体教结合”的探索与思考[J].体育科学2006(6):76.
[7]曾毅,王占武.学籍化管理:解决邹春兰式难题[EB/OL].[2006-04-06].http://www.gmw.cn/01lgmrb/2006-04-06/content_399776.htm。
[8]李红艳,黄善球.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现状的研究[J].山东体育学院学报,2002,(1):21-24.
[9]项和平,许贵泉.对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探析[J].安庆师范学院学报,2005,(11)3:117.
[10]杨展加.“竞教结合”是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新途径[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03(2)84-86.
[11]虞重干,郭修金.我国优秀运动员文化教育理念的重构[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7(2):59.
[12]董淮南.在关于教体结合训练体系的探讨[J].体育科研,2001(1).
[13]优秀运动队文化教育工作专题调研组.我国优秀运动队文化教育工作改革与实践[Z].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2002:222-227.
[14]马宣建.我国体教结合政策的形成与发展研究[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5(4):1-5.
[15]林立.普通高校体育场馆设施、器材配备现状的调查研究[J].首都体育学院学报,2006(6):81-83.
注:本文为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一五”2008年规划课题,立项课题题目:体教结合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研究项目批准号为:(D/2008/01/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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