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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网刊2008年第12期
 
哈贝马斯“交往合理性”视域下的休闲体育交往行为研究

2008/12/11 17:25:11 浏览次数 3546  

阮雪冰  广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4


摘  要: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休闲体育已越来越成为现代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是因为休闲体育具有娱乐、健身等特征,这种在休闲中的锻炼,既可增进人际交流,又可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这是对人类生活世界殖民化的一个现实反抗及超越,可以说它具有理性重建的重大价值。“交往合理性”是哈贝马斯针对现代西方社会目的合理性对生活世界的入侵造成生活世界的殖民化而提出的。他寄希望于用交往合理性呼唤人们回归生活世界,重视主体之间的平等交往,并以此来拯救当代人类的精神危机。
关键词:休闲体育 交往合理性  哈贝马斯

    在哈贝马斯看来,人类历史的发展和人类对工具的使用是分不开的。从远古时代人类学会打磨石器开始,到现代人类对信息技术的熟练掌握,都表明人类在不断地想办法控制自然来维持生命,用他的话来说就是“理性的工具化过程”。由于这一工具合理化过程具有以目的为取向的人类主体为求生存而同自然斗争的历史必然性,因而工具理性被西方世界不断地扩大、深化,以至于到了资本主义社会,人类自身也被工具化了,人的活动不再是为自己,而更多的是为了别人,他赞成马克思关于人类异化的观点,“自主活动表现为替他人活动和表现为他人的活动,生命的活跃表现为生命的牺牲,对象的生产表现为对象的丧失,转归为异己力量、异己的人所有。”[1]同时,连人们之间的交往也被异化了。因此,很明显,“目的—手段”合理性广泛发展的最终结果是引发了价值非理性:意义丧失和自由丧失。为此,哈贝马斯呼吁重建理性主义,回归生活世界。现代社会由于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社会劳动生产率的大幅度提高,将人类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劳动者的劳动时间逐渐缩短,人们有了越来越多的闲暇时间,人们可以越来越多地思考如何让恢复价值理性以及进行人际间的交往。西方未来学家格雷厄姆•莫利托曾经在《全球经济将出现五大浪潮》中预言,到2015年,人类将走过信息时代的高峰期而进入“休闲时代”。由此可见,在现代社会休闲时代的已经临,其中休闲体育就是一种崭新的休闲方式,它凭借一种全新的体育行为交往方式使人从工具中解脱出来以及实现人们之间平等和谐的人际交流,我认为其包含了哈贝马斯“交往合理性”的意蕴。

1 哈贝马斯的“交往合理性”概念概述
    被誉为20世纪最大也是最后一位理性主义者的哈贝马斯对理性的重建做出了极大的努力,他将交往问题作为社会研究的根本问题,并提出了“交往合理性”,在当今世界产生了广泛影响。
    哈贝马斯的“交往合理性”的最大特点是“把理性放到人际间广泛的和相互交往的生动的关系网络中去考察,使理性成为交往关系的总和。”[2]所谓交往合理性,是与工具理性相对应的概念,是从“以主体为中心”转变为“以主体间性为中心”的理性,交往理性旨在建立主体间性的交往行为,取代工具行为的范式。交往行为,是一种主体之间以语言符号为媒介而发生的交互性行为。为了更好地阐释交往行为,哈贝马斯区分了四种行为,即目的行为、规范调节行为、戏剧行为以及交往行为,他认为交往行为不同于其余三者的地方就在于它涵盖了其余三者的交往性规定,综合了各自的合理性,全面体现了三种行为模式的合理有效性,它除了要满足语言形式本身的可理解性之外,必须同时遵循真实性、正当性和真诚性三种有效性要求。因此,交往合理性能使“理性结构不仅体现在有目的的理性的行为的扩展上,即不仅体现在技术、战略、组织和合格手段的扩展上,而且也体现在交往行为的媒介性质上,体现在调整冲突的机制、世界观以及同一性的形成上。”[3]在哈贝马斯看来,实现交往行为合理化最重要的途径只能是“恰当的对话”,即在建立共同价值规范和充分论证基础上的平等的对话。针对当下交往手段多样化、交往技术复杂化的现实,哈贝马斯提出了恰当有效性要求:“真实性”、“真诚性”、“正当性”。达到了有效性要求的交往行为可以称作是具有“交往合理性”的。在“真实性”、“真诚性”、“正当性”三个有效性要求的规定下,“交往合理性”包含了语言性、互主体性、程序性和开放性四个特点。从而使人们的交往行为达到相互理解、协调互动和社会化,并促进文化的再生产、社会的整合和人格的形成的目的。

2 休闲体育中的交往行为
    要了解休闲体育,我们必须先了解休闲。杰弗瑞•戈比曾对休闲下了一个著名的定义:“休闲是从文化环境和物质环境的外在压力中解脱出来的一种相对自由的生活,它使个体能够以自己所喜爱的、本能地感到有价值的方式,在内心之爱的驱动下行动,并为信仰提供一个基础。”[4]用他的另一句话说休闲就是“人们以自身的生活方式愉快地、自愿地去做的事情”。[5]这与以工具理性为基础的社会是完全不同的。在工具理性的指导下,人类作为创造财富的工具自然不能有多余的时间去“浪费”,在“时间就是金钱”观念推动下,社会生产力水平空前提高,物质财富积累速度明显加快,人类也越来越被物化,人们之间出现了很多情感危机,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联系疏淡,精神方面的疾病增多。人们迫切需要“休闲”。因此,到了20世纪50年代,休闲学作为社会学的一个分支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休闲学的核心观点告诉我们,休闲是人的生命的一种状态,是一种“成为人”的过程,是一个人完成个人与社会发展任务的主要存在空间,休闲不仅是寻找欢乐,也是在寻找生命的意义。休闲颠覆了工具理性,人们终于可以开始思考人自身的价值,而不再只是工具。
    休闲体育作为休闲方式的一种,是将体育运动运用到休闲时间中,即“人们在余暇时间里运用各种方法、各种手段进行身心锻炼,开展多种形式、内容丰富多样的身体娱乐和消遣活动,它通过时间和精力来调节身心,并在其中获得情感体验,同时休闲体育也是现代文明社会的一种生活方式和交际手段。”[6]广义的休闲体育是指用于娱乐、休闲的各种体育活动。其中包括一些可用于休闲的竞技体育项目,也包括一些在体育教育中所传授的体育锻炼的方法。因此,休闲体育与体育运动的其他领域有着外延的联系,当某种体育活动用于竞技时,可看做是竞技体育,当用于娱乐休闲时,则可看做是休闲体育。在体育运动中存在着大量以体育行为为基础的交往方式,它们自然也存在于休闲体育中。人们在通过体育活动改善人自身的条件,通过体育交往充实人们的文化生活,满足一定范围内的精神需求的同时,体育交往作为人类的社会活动,在满足人类生活方式要求的前提下具有自己的基质性,即主体在体育交往中所呈现的共同表征。休闲体育作为一种人的自由的活动,在人的内心本能的喜爱驱动下,更具有一种平等的交往特征。

3 “交往合理性”视域下的休闲体育交往行为
    体育交往是联结社会中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的桥梁,体育交往不是单纯的以语言为唯一形式的交往,但是我们不能忽视语言在体育交往中同样具有和肢体动作一样的重要性。也许我们会认为在体育活动中,特别是竞技体育中只要注重体育的肢体表现就可以了,但是在休闲体育中,由于人们进行休闲体育的目的不仅仅是锻炼身体,更在于促进和他人的人际关系,是消除现代社会中人际交往异化的一个重要方式。因此,不能忽视语言这一交往行为的重要作用。
其实我们不难发现,在休闲体育活动中,人们之间的交往行为会进行得比平常状态下更活跃、更容易、更舒畅。我认为这是由于在休闲体育活动中人们更能找到共同点的缘故,哈贝马斯曾说过:“主体间通过交往达成共识,这种共性就在于规范的一致性、共享命题知识以及相互信任对方的真诚性。”[7]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分析休闲体育的交往行为可以被看成是哈贝马斯所认为的“交往合理性”范畴内的。
    首先,休闲体育交往行为可以被看作是哈贝马斯所论述的交往行为。在哈贝马斯看来,交往行为者在交往行为中基于他们的生活世界,反思地同三个世界即“客观世界”(言语者所关怀的世界中客观存在的事态)、“主观世界”(自我表现,言语者关怀的其主观世界中特有的东西)、“社会世界”(建立和更新人际关系,言语者关怀的具有正当秩序的世界中的事物)相关联,并明确或不明确地到达交往意图:(a)在一定的规范语境中,完成一个正确的语言行为,以便在言语者与听众之间建立起一种正当的人际关系;(b)提出一个真实的命题,以便听众接受和分享言语者的知识;(c)真诚地表达出意见、意图、情感、愿望等,以便听众相信言语者所说的一切[8]。根据哈贝马斯的分析,我们发现,在休闲体育中具有这种交往行为。因为人是社会动物,具有一定的乐群性。处于休闲体育活动中的个体,其主体的自由性,活动的自主性得到发挥,人们能充分体会到自我的存在与幸福感。而良好的个体幸福感是敞开心扉,与别人易于沟通的心理基础。因此更能实现“真实性”、“真诚性”、“正当性”这三个有效性要求,同时也就更能达到哈贝马斯所认为的交往意图。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休闲体育活动为人际交往提供相近的空间场所,即“客观世界”;休闲体育活动为人际交往提供相知的信息沟通渠道,即“社会世界”;休闲体育活动能使人情绪稳定,增强个体的自我概念,即“主观世界”。可见,在休闲体育中,人们很好地将三个世界关联起来了。
    其次,休闲体育的交往行为是符合“交往合理性”的。哈贝马斯认为,交往行为中蕴含着“交往合理性”的基本结构和要素。交往合理性是主体表现在交往行为上基于道德实践层面的理性化,它不是传统理性所认为的那种工具理性化。交往合理性是蕴含于话语交往实践之中的,双方以相互理解为目的,自由地运用“更佳论据的力量”而不是依靠权力、货币等外在强制性的力量来说服对方,以期达成有理有据的共识,它的实现依赖于关涉客观世界“事实陈述的真实性”、关涉社会世界的“规范的正当性”和交往行为主体主观世界“意向表达的真性”。因此,交往主体之间的共识范围越宽,其交往合理性程度就越大[9]。可见,交往合理性包含了语言性、互主体性、程序性和开放性的特点。在休闲体育活动中,对抗项目中技术能力水平的相当,场地设施及组织的合理等使交往双方拥有共同的经验或类似的体验,这样就容易达成一种共识,产生共同语言,这是“交往合理性”语言性的表现;休闲体育交往中作为个体的你、我、他在运动项目中都是主体,交往各方都是有意识的、能动的交换者或传递者,都以积极主动的状态参与活动过程,交往不是单向反馈,而是双向或多向的对话和沟通,这是体育“交往合理性”互主体性的表现;另外,休闲体育交往中的主体都有对项目中的交往符号、社会环境和规范、规则的共同理解,意味着交往主体遵循共同的游戏规则进行协同一致的活动,这是“交往合理性”程序性的表现;最后,休闲体育交往体现了一种互惠性质,交往双方的期望、需求交换的满足,实现各自的利益和价值,意味着交往各方机会均等、权利平等、道德平等,因而它是对话式的,而非独白式的,说明了它是开放性的,可批判性的。可见,由于在休闲体育交往中交往主体之间拥有广泛的共识,因此它是符合“交往合理性”的。
综上所述,根据哈贝马斯的观点,实现交往行为合理化最重要的途径只能是“恰当的对话”,即在建立共同价值规范和充分论证基础上的平等的对话,而休闲体育正好为人们提供了这种“恰当的对话”的基础。
    交往合理性意味着人们摆脱了种种社会压抑与控制,进行自由、平等的交往与对话,从而通过建立“和谐、团结、友好”的人际关系,使个性得到回复与发展。哈贝马斯的“交往合理性”构想似乎带有乌托邦的性质,但不可否认,它仍然是对现实异化问题的一个美好憧憬,对于正在希望解脱工具理性束缚,回归价值世界的人类来说,哈贝马斯的理论可以说是富有建设性的。富含“交往合理性”的休闲体育活动使人产生的自我的良好状态,并且使人与人、人与团体、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促进人际和谐的良性发展,的确是现代人类回归价值世界的一个理性途径。

参考文献:
[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64.
[2]江怡.《走向新世纪的西方哲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491.
[3]哈贝马斯.《交往与社会进化》[M].张博树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123.
[4]杰佛瑞•戈比.《你生命中的休闲》[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0:3~5,14.
[5]杰佛瑞•戈比.《21世纪的休闲与休闲服务》[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0:1.
[6]刘子众.《中西方休闲体育之差异》[J].体育学刊,2003(7):34.
[7]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M].曹卫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293.
[8]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M].曹卫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292~293.
[9]邹兴明.《哈贝马斯“交往行动”概念述评》[J].重庆社会科学,2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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