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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治郅事件:究竟谁更应该道歉
2006/4/19   浏览次数: 4011 次 

本周,原篮球国手王治郅与篮球主管部门达成妥协,回国效力。这是近年来运动员与体育主管部门发生冲突之后第一例和解的案例。但是作为局外人,我们对于事件的全过程仍然知之甚少,这件事情僵持长达四年之久,只是王治郅拒绝沟通,一意孤行吗?王治郅的滞美不归,只是因为他无视国家利益,自私自利吗?

在众多疑团尚待解开之前,王治郅的对外公开道歉不能不让人产生主管部门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疑问。

我们认为,王治郅事件正是体育部门体制改革停滞不前的风向标。网球运动员彭帅事件、跳水运动员田亮事件等一系列冲突已经表明,这样的矛盾绝不是一个运动员的道歉可以掩盖的,也不是“国家利益”的高调说教可以弥合的。

这个矛盾就是举国体制与职业体育的矛盾。按照《当代中国改革大词典》解释,举国体制是中国体育事业在一定时期内,为了一定目标和需要,能够有效地统一、集中国家力量使某些方面迅速提高的体育发展机制及相应的一套组织机构等。一直以来,举国体制的特色使得中国在诸多体育项目中取得突破——当然这更多体现在赛事中而非运动的普及中——但是有三个弊病是举国机制自身始终克服不了的:第一,资源投入巨大;第二,部分部门乘机寻租,并自我加冕为“国家利益”的代言人,占据话语霸权;第三,金字塔式的人才培养方式剥夺了许多运动员自我发展的机会,造成了世界冠军当搓澡工之类的无奈。

而当职业化改革大幕开启之后,举国机制与市场力量之间的矛盾日趋尖锐。一方面,运动员从业余体校、省体工到国家队的一元化培养机制中走出,属于国家培养;另一方面,运动员有了自身价值以后,无不希望投奔市场,迈向职业化。在当前中国体育圈内,一个公开的秘密就是,绝大多数明星运动员都有自己的经纪人,只不过他们大多身份暧昧,不会走到前台。如何界定这类运动员的产权,如何分配从他们身上产生的市场利益,或者如何协调举国机制的战略目标与运动员的个人发展,这将是未来一段时间内中国体育产业改革的难题。

令人遗憾的是,从对举国体制的再次推崇,到封杀田亮,再到王治郅的道歉,我们发现体育主管部门没有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甚至在错误的道路上走得更远。王治郅是因为想参加NBA的夏季训练营,提高个人竞技水平,拒绝参加国家队集训而被开除。田亮则是因为“未经组织许可”,自行参加经营活动遭到封杀。一切都表明,体育主管部门既想继续维持“国家利益”为目标的举国体制,又要独占职业化带来的丰厚利润。

举国体制把争取奥运成绩当作最高目标之一,事实上,举国体制的运作方式是与奥运精神完全背离的。奥运会起源于古希腊各城邦间的竞技比赛,它是自由人的联合,追求的是个人的全面发展。而代表参加奥运会的运动员中,有人被举国体制剥夺了个人的基本权利,也有人没有机会充分分享体育职业化带来的好处。

造成这种举国体制与职业化的双轨制,主要是体育主管部门不愿意放弃部门权力和利益,以运动成绩和国家利益等种种理由延宕改革,甚至开倒车,这无疑与整个国家的改革大势背道而驰。曾经担当体育改革先锋的足球改革,出现了以改革为名,行部门扩权,权力入世,与民争利之实,最终导致了竞技水平和市场开发的持续滑坡。而主管部门的一些人士却又发出了“还是举国体制好”的感叹,这与时下正在发生的所谓改革反思何其相似乃尔。

因此,王治郅的道歉既掩盖不了问题,更解决不了问题。如果人们不健忘,应该记得倒是国家体育总局在先后两次上了李金华总审计长的审计“黑名单”以后,还欠大众一个道歉。 

     来源: 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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